各学院:
为全面培养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营造校内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鼓励师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面向全校师生遴选创新创业入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及项目
(一)申报对象:负责人或法人代表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申报项目:入驻项目原则上应与各学院学科专业相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即可申请:
1、参加“互联网+”、“挑战杯”等大赛的项目。
2、属于文化创意类、科技创造和技术转化类项目。
3、推荐参加国家、省、市级创新创业类、创新发明类竞赛项目或获评省级及以上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
4、获得校级创新创业类、创新发明类竞赛二等奖以上的项目。
项目申请人如有在国家、省、市级以上创新创业类、创新发明类等相关竞赛中获奖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
(三)申报条件:创业项目发起人拥有创办企业所必需的营运资金,聘用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企业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管理;创业团队成员开展创业活动需取得家长同意;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申报程序
(一)提交入驻申请材料
1、《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项目入驻申请表》(附件1)和《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入驻项目申报书》(附件2)。
2、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团队所有成员的《家长意见书》(附件4)。
4、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企业章程(已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需提交)。
5、营业执照复印件(已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需提交)。
(二)申报程序
1、学生申报。学生需将申请表和申报书等材料提交学院进出初审(电子版直接登录“学校网上办事大厅 ”的“创新创业管理”栏目申报,纸质版1 份交所在学院)。
2、学院审批。各学院分管创新创业工作的负责人需对申报项目的纸质版材料进行审核、盖章,对申报项目按照推荐顺序进行排序。
3、专家评审。由学工处组织校内外专家,遴选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进行评审。
4、入驻园区。评审通过的项目与学校签署《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孵化基地)入驻协议书》(附件5)《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消防安全保证书》(附件6)等上交备案。
三、时间安排
(一)项目申请人登录“学校网上办事大厅 ehall.fjjxu.edu.cn”按要求提交相关电子申请材料。网上提交成功后,将纸质材料一份提交到所在学院进行初审。(注:学生在宿舍区等非办公网络覆盖的区域登录办事大厅时,需要先登录学校vpn)。
(二)由各学院初审合格后,将《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项目入驻申请表》(附件1)、《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入驻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申请入驻项目汇总表》(附件3)纸质材料按学院汇总上报学工处。
(三)学工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将进行公布。
(四)组织入驻项目签订相应的入驻协议、安全承诺书等材料,并安排入驻园区。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全面掌握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和项目情况,并将相关要求及时通知学生。
(二)各学院要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公正的审核,真正把有发展潜力的创业项目选拔出来,择优推荐。
(三)申请入驻的项目团队要遵守学校相关规定,服从创业园管理人员的安排。
联系人:陈小杰 联系电话:23535031、13599085381
附件:1.《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项目入驻申
请表》
2.《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入驻项目申
报书》
3.《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申请入驻项
目汇总表》
4.《家长意见书》
5.《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孵化基地)
入驻协议书》
6.《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消防安全保
证书》
7.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请入驻网上操作指南
福建江夏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12日
5.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孵化基地)入驻协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