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江夏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暂行办法》(闽江夏教〔2018〕41号)的规定,凡在联合培养高校获得第一次学业奖学金(除新生奖学金外)的联合培养研究生(以下简称“联培生”),我校以“配套”方式给予奖励。
经过获奖候选人个人申请和所在学院审核后已上报学生工作处。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生工作处复核后、现将申请“联培生”学业奖学金的候选名单向全校师生予以公示。
2020学年下半年学业奖学金推荐名单
序号 | 我校培养单位 | 姓名 | 在联合培养高校获奖情况 | 我校获评“联培生”学业奖学金推荐明细 |
1 | 法学院 | 高丹丹 | 在福建师范大学获评学业一等奖学金 | 一等奖学金 |
2 | 会计学院 | 马慧文 | 在福建农林大学获评学业一等奖学金 | 一等奖学金 |
3 | 电子信息科学学院 | 柳东海 | 在福州大学获评学业二等奖学金 | 二等奖学金 |
4 | 会计学院 | 石子跃 | 在福建农林大学获评学业二等奖学金 | 二等奖学金 |
5 | 法学院 | 黄雪珍 | 在福建师范大学获评学业三等奖学金 | 三等奖学金 |
6 | 工程学院 | 李宇坤 | 在福建农林大学获评学业三等奖学金 | 三等奖学金 |
7 | 法学院 | 刘佳文 | 在福建师范大学获评学业三等奖学金 | 三等奖学金 |
8 | 金融学院 | 卜春兰 | 在福建农林大学获评学业三等奖学金 | 三等奖学金 |
9 | 会计学院 | 仵中岳 | 在福建农林大学获评学业三等奖学金 | 三等奖学金 |
10 | 工程学院 | 许梦宇 | 在福州大学获评学业三等奖学金 | 三等奖学金 |
11 | 会计学院 | 肖心悦 | 在福州大学获评学业三等奖学金 | 三等奖学金 |
12 | 法学院 | 王月月 | 在福建师范大学获评学业三等奖学金 | 三等奖学金 |
本次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5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反映,电子邮箱fjjxxyxgc@163.com。来访地点:行政楼A312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23533086 联系人:陈老师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