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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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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期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2-23浏览次数: 23

各学院:  

元旦节将至,按照学校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为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愉快的节日,打造“平安校园”,现就做好2021年“元旦”期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压紧压实校园疫情防控责任,牢牢守住疫情防线;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工作,尤其是节假日期间的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防范各类涉及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开展节前安全隐患大排查,健全假期学生安全工作预案,对学生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提前研判,形成预防排查、消除隐患及危机处理的对策及方案。

二、牢固树立安全管理意识

各学院应教育和引导学生不到市区(特别是三坊七巷等人口密集区域)参加跨年等活动,强化学生的纪律意识、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学生应对和防范突发事件及意外事件的能力。各学院要通过班会、班级QQ群、微信群等方式对学生持续开展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诈骗(含电信诈骗)、防不良贷款(包括各类校园贷、培训贷、裸贷、手机租赁等)、防传销、防毒品、防范非法宗教、防传染性疾病等各类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安全教育,要求覆盖到每一位学生。

三、倡导文明过节、平安过节

各学院要内紧外松,疏堵结合,通过小型分散、寓教于乐的形式,在校园内、班级内开展一些迎新年、话团圆、展才艺等类型的庆祝活动,以文明、健康的形式过节。大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严禁各学院以年级、班组、社团等名义组织外出游乐活动。

四、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

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学校要求,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非必要不离开校区所在地,尽量不跨省返乡或者旅游。确需外出的,学院应切实掌握学生去向,做好家校联系,并对离校返乡学生、留校学生等做好分类管理工作,同时对留校学生严格落实外出审批、请销假制度。

留校的学生应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秩序。辅导员要严格考勤、晨晚检制度,深入学生宿舍,切实关心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

离校学生确需跨省的,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近期有本土病例传播风险地区。由学生本人申请、经辅导员审核、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同意后,报校防控办、学生工作部(处)备案。并提醒学生外出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出省学生返校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规范实行信息报送制度

各学院要提前摸排掌握学生假期去向,组织学生填写假期安全承诺书,于12月30日15点前将学生去向情况书面报学生管理科。2021年1月3日做好返校学生晚点名,及时统计学生情况,做好未返校学生跟踪,问题不过夜,各学院于当晚21点前,将学生返校情况报送学生管理科;于1月4日上午10时前将未到校学生信息及未报到原因书面报送学生管理科。 

六、严格执行带班值班制度

各学院要继续坚持院领导带班、辅导员住校值班制度。12月24—25日全体辅导员全员在岗住校,住校辅导员要坚守岗位,保证通讯畅通,全面掌握假期学生管理工作情况,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异常情况。

福建江夏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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