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建设,落实我校“学校-心理中心-二级学院-班级和宿舍”四级网络体系预警机制,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举办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帮助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了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工作体系,提高心理健康水平,明确自身工作职责,学会如何在班级和宿舍中开展心理健康活动。学习朋辈心理辅导员的理论和方法,掌握一定的心理危机识别和心理问题识别诊断技能,在助人和自助中成长。
二、培训对象
1、班级心理委员:2020级班级心理委员。
2、宿舍心理信息员:2020级宿舍心理信息员。
三、培训时间
1、班级心理委员:2020年11月-12月
2、宿舍心理信息员:2020年11月- 2021年4月
四、培训内容:
(一)班级心理委员
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与职责、人际关系问题咨询技术、大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处置、大学生心理问题的识别与诊断、班级心理健康活动的设计与实施。
(二)宿舍心理信息员
主要围绕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与初步诊断。
五、培训要求:
本次培训能够进一步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夯实各学院心理健康队伍基础,对于提高朋辈心理辅导的水平也有积极的作用,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参加培训,具体要求如下:
(一)关于班级心理委员培训
1、各班级心理委员要按时参加培训,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加培训的,须由辅导员同意并报学院领导批准。将给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班级心理委员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2、请各学院于2020年11月16日前将参加培训的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名单(附件2和附件3)报至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二)关于宿舍心理信息员培训
请各学院认真选好宿舍心理信息员,把对心理学感兴趣、工作认真负责的学生挑选到宿舍心理信息员队伍中。具体培训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请在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培训,发布新闻报道稿,填写附件4,并向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报备。
福建江夏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福建江夏学院心理健康
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0年11月2日